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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百二十八章 没有人,比朕,更懂抄家!(3/7)


    当初胡濙告诉朱见澄,什么都不做是一种智慧的时候,朱见澄并不明白其中的道理,现在他大致明白了一些。

    「陛下,臣年老力微,已经上奏乞骸骨放归依亲,还请陛下恩准。」王卺看陛下很满意这草案,说起了他自己的事儿。

    朱祁钰看了看被朱见澄收起来的草案说道:「王尚书过谦了,朕并不觉得王尚书年老力微,这入交趾驰道之事,还要多仰赖王尚书才是。」

    王卺这入交趾驰道的事儿做的又快又好,哪里有干不动的样子,既然能干得动,那就继续干下去便是。

    「臣..遵旨。」王卺无奈,皇帝不准,他也不能留印去官,陛下既然要他继续做下去,他只能硬着头皮做下去。

    「俞尚书与户部沈尚书联名上奏的奏议,朕没明白,俞尚书给朕详细说说?"朱祁钰看着俞士悦说起了最近的大明律例修改,纲宪九十六条,减掉了一条,户部下户多了一条。

    俞士悦翻开了自己的笔记本,看了看才开口说道:「《纲宪事类》是吏治的关键,臣与吏部尚书王尚书沟通,决定削减一条,即收受美色并财货即定受贿,陛下容禀,这不代表此类案件就没有处置,只是移到了《户令》一则,还是要受到处罚的,而且是人财两空。」

    「若是把美色并财货,既定受贿,那这美人便是物件,美人显然不是物件,有些人显然不是东西,那便不能说是受贿,而在《户令》中则是以无婚书纳妾处置,则笞一百二,抄没家产,流放烟瘴为准。」

    朱祁钰听完之后,说道:「的确,有些人的确不是东西。」

    大明纳妾是要婚书的,这是户令里的明文规定,而且民间以四十岁无子为限,大明这么大,大明律可能无法伸入大明的方方面面对纳妾事儿执行到位,可是这官员就那么多,执行到位,就简单的多了。

    无婚书纳妾起步就是打一百二十鞭子,抄家还要流放,可比纲宪之内放到受贿那一栏里,惩罚严重的多。

    归到《纲宪事类》的受贿中,美人是计价的,是物件,可是在《户令》里美人则是以妾的身份出现,这处罚就显得格外的合理。

    沈翼俯首说道:「户部下户,无父不得落户,这是户部在百姓户籍上,多出来的一条,没有父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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