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百三十六章 春秋有鲁、梁之绨旧事(4/7)
管仲经济战把鲁国玩崩了,大明此时如同齐国一样,可以利用经济战最大程度上的削弱敌人,然后以战取胜。
“利柄轻重,好。”朱祁钰不住的点头。
于谦继续说道:“襄王殿下观察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,他解释了一个之前我们未曾解决的问题,盐铁议中,陛下曾经提到过谷租,藁税,乡部私求,民弃本逐末,耕者不能半。”
“百姓为什么不肯种地呢?其实在苏松一些地区,也出现了这种耕者不能半的情况。”
“襄王殿下说,一个农民如果不能收获本钱的三倍收成,那么他就懒得种地,如果不能收获本钱的两倍收成,则百姓则会丧乱,稍有征敛,必然引起百姓暴乱和起事,如果人民暴乱之后还施之以刑罚,那就是残杀百姓,即所谓的摲民。”
朱祁钰自然看到了襄王的这段论述。
如果说苏松地区富硕,百姓们不肯种地,但是在贵州,百姓也不肯种地,这就很奇怪,襄王在认真研究后,得出了的结论。
研究云贵百姓起事不断,是襄王在云贵川黔的重要工作,而襄王大约搞明白了其中的道理。
收成太低了。
苏松地区是因为种地的劳动报酬不如去做工,那么贵州等地方不肯种地,则是种了也没用,没啥收获,稍微有点天灾人祸,自然是起事不断。
如果百姓起事,那是君主失道于天下,如果平叛之后,皇帝还要追罚,那就是摲[chàn]民,是虐,是失道,是丢了天下也活该。
襄王就是这么说的,他的利柄轻重论,可不是一味的谗言,而是有很多的规劝。
只要不是要命的事儿,襄王还是很敢说的。
也真的有这么干的,比如宋徽宗平定了方腊起义之后,就开始了恐怖的十抽一杀令,要以杀止暴,最后失道天下,丢了江山。
于谦感慨万千的说道:“《管子》曰:事再其本,民无米(火亶)者卖其子。三其本,若为食。四其本,则乡里给。五其本,则远近通,然后死得葬矣。”
“轻重不调,无米(火亶)之民不可责理,鬻子不可得使,君失其民,父失其子,亡国之数也。”
这也是襄王表达的观点,就是事有轻重,百姓起于阡陌丧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