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12章 斩大蛇刘邦起义(5/10)
俱一笔勾销罢了。
刘邦有个交集很好的朋友,叫卢绾,据说还是刘邦家的邻居。两个人在同一天出生的,公元前256年12月28日,还得到了乡民的祝贺。两人从小是一块读书学习,一块玩。而刘邦年轻的时候因为经常惹是生非,引官司,东躲西藏,卢绾也常常追随他。还有记载说得更具体,说是这两个在一起读书是在马维先生的“马公书院”读书。
刘邦成年之后也绝非是没有知识,他也想在人世间做一些事业,喜好交友游历,会听取别人意见。有朋友教他学习官吏管理之事情。他一学就能,秦始皇二十四年(前223年),秦灭楚,沿袭楚旧郡设立泗水郡。进入壮年后的刘邦通过试补成为秦吏,做了泗水的亭长。在任上,他和县廷的每个官吏都能亲昵地调笑,又喜欢喝酒,爱好美色。
刘邦曾经到秦朝首都咸阳参加徭役,其间任意观览,望见了秦始皇,非常地感叹说:“哎呀,大丈夫就应当像这样啊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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亭长的职务是掌管判断里人之间的监狱诉讼,调和里人之间的矛盾,遇到比较重大的事情,乃需详细报告到县里,因此刘邦与一班县吏互相往来。交往莫逆的就是沛县的功曹,姓萧名何,与刘邦是同乡,熟悉法律典籍。(是汉初三杰之一的人物)
刘邦还是平民时,萧何多次凭借官吏的职权袒护他。刘邦当了亭长,萧何也经常在身边指点他。刘邦曾以官吏身份到咸阳参加徭役,其他同事都送给他三百钱路费,唯独萧何给了五百。 秦朝的监郡御史交给萧何的事务,萧何都办理得井井有条。因而被提拔为泗水郡的卒史,政绩又考评为第一。于是御史想向朝廷推荐征调萧何,萧何一再请辞,才得以不去朝廷任职。
另外与刘邦交好的是曹参,是沛县人。在秦朝时期任职沛县的狱掾,即管理监狱的官吏(可能为典狱长),萧何则是沛县的主吏,两人都是在沛县里面颇具权势的豪吏。
刘邦当了泗水亭长约莫好几年,已是壮年,却还没有家室,只因为刘邦原是好色人物,除了喜欢喝酒之外,就是喜欢到那些娼馆中做些寻花问柳,聊捉蜂引蝶的勾当。里人